首页 |使馆介绍  |智利概况  |中智关系  |新闻服务  |领事服务  |外交部发言人谈话  |文化交流   
首页 > 领事服务
办理各种证件须知

    

  申办换发普通护照须知  

  1、 需取得驻在国的身份证或永久居留;  

  2、 护照、身份证及永久居留的原件和复印件;  

  3、 照片3张(3×4蓝或白的底色);  

  4、 护照有效期在半年均可换发;  

  5、 持护照者本人来使馆申请办理,取护照时可委托他人代理。  

    

  办理公证须知  

  1、 需取得驻在国的身份证或永久居留;  

  2、 护照、身份证及永久居留的原件和复印件;  

  3、 申办委托书、声明书必需本人到使馆签字;  

  4、 出生、亲属关系、婚姻状况、无犯罪、学历和驾驶执照等公证书应在国内做好双认证(外交部认证和智利驻华使馆认证)。  

    

  办理认证须知  

  1、 需取得驻在国的身份证或永久居留;  

  2、 护照、身份证及永久居留的原件和复印件;  

  3、 在驻在国发生的事实需在当地公证处做好公证再做双认证(智司法部认证和外交部认证)。  

    

  办理健在证明须知  

  1、 需取得驻在国的身份证或永久居留;  

  2、 护照、身份证及永久居留的原件和复印件;  

  3、 离休、退休证;  

  4、 本人需来使馆办理。  

    

  华侨子女(智利籍)申办签证须知  

  1、 护照原件、照片一张;  

  2、 父母在当地公证处办理的委托书(如父母一方携带子女回国);  

    

  智利籍的华人申办签证须知  

  1、 护照原件、照片一张;  

  2、 邀请信(商务)、机票订单;  

  3、 银行证明信或最后一个月的银行交易单据。  

    

  申办香港入境许可须知  

  接香港特区出入境管理处通知,申办香港入境许可需提供下列材料:  

  * 个人经济状况证明,如储蓄存折、银行月结帐单及税款收据等;  

  * 个人就业/商务证明,如雇主证明信、商业登记(如属自雇/个体业务)等;  

  观光/探亲  

  l 访港行程、住宿安排,如酒店订房收据、往返航班订单等;  

  l 港亲友/保证人资料,包括姓名、联系地址及电话等;  

  l 休假证明信(在职者使用);  

  商务旅游  

  l 赴港公干/洽商证明信;  

  l 港方公司邀请信、参加大型商贸展销/跨国会议等证明。  

    

  注明:  

  持中国护照的侨民在驻在国居住一年以上,可凭机票直接过境香港停留7天不需办理入境许可。  

 



推荐给朋友
  打印本稿